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产业发展处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论证,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最终得分为89.2,认定结果为优秀;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最终得分为80,认定结果为合格;上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最终得分为74.8,认定结果为合格;西藏自治区高高原无人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最终得分为80.28,认定结果为合格;西藏极端环境韧性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最终得分为10.28,认定结果为不合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藏发改产业〔2021〕504号)相关规定,拟认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上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西藏自治区高高原无人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最终得分为74.8为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6日。
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为自治区级有意见,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0891-6364462,0891-6364776,0891-6364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