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6年8月5日零时起同步下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9422.00元下调为9179.72元,每公升由7.00元下调为6.82元,每公升降0.18元。
93号汽油每吨由8923.98元下调为8695.16元,每公升由6.63元下调为6.46元,每公升降0.17元。
90号汽油每吨由8412.50元下调为8197.14元,每公升由6.25下调为6.09元,每公升降0.1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7782.60元下调为7544.60元,每公升由6.54元下调为6.34元,每公升降0.20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425.60元下调为7199.50元,每公升由6.24元下调为6.05元,每公升降0.19元。
0号柴油每吨由7009.10元下调为6794.90元,每公升由5.89元下调为5.71元,每公升降0.18元。
(二)昌都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0741.08元下调为10498.80元,每公升由7.98元下调为7.80元,每公升降0.18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162.30元下调为9933.48元,每公升由7.55元下调为7.38元,每公升降0.17元。
90号汽油每吨由9583.52元下调为9368.16元,每公升由7.12元下调为6.96元,每公升降0.1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139.20元下调为8901.20元,每公升由7.68元下调为7.48元,每公升降0.20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8722.70元下调为8496.60元,每公升由7.33元下调为7.14元,每公升降0.19元。
0号柴油每吨由8234.80元下调为8020.60元,每公升由6.92元下调为6.74元,每公升降0.18元。
(三)阿里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266.02元下调为11023.74元,每公升由8.37元下调为8.19元,每公升降0.18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660.32元下调为10431.50元,每公升由7.92元下调为7.75元,每公升降0.17元。
90号汽油每吨由10054.62元下调为9839.26元,每公升由7.47元下调为7.31元,每公升降0.1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126.90元下调为9877.00元,每公升由8.51元下调为8.30元,每公升降0.21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769.90元下调为9531.90元,每公升由8.21元下调为8.01元,每公升降0.20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329.60元下调9103.50元,每公升由7.84元下调为7.65元,每公升降0.19元。
0号柴油每吨由8806.00元下调为8591.80元,每公升由7.40元下调为7.22元,每公升降0.18元。
二、此次降低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