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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价格认证(监测中心):
为健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作用,国家认证中心印发了《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认办【2018】174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价认办【2018】174号
西藏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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