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21年5月14日24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包括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
95号汽油每吨由10664.00元上调为10770.64元,每公升由8.00元上调为8.08元,每公升涨0.0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105.95元上调为10199.40元,每公升由7.57元上调为7.64元,每公升涨0.07元。
89号汽油每吨由9531.90元上调为9625.35元,每公升由7.14元上调为7.21元,每公升涨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9310.20元上调为9416.40元,每公升由7.89元上调为7.98元,每公升涨0.0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8988.75元上调为9106.25元,每公升由7.65元上调为7.75元,每公升涨0.10元。
-10号柴油每吨由8580.33元上调为8686.26元,每公升由7.29元上调为7.38元,每公升涨0.09元。
0号柴油每吨由8094.80元上调为8189.20元,每公升由为6.86元上调为6.94元,每公升涨0.08元。
(二)昌都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1979.52元上调为12099.85元,每公升由8.96元上调为9.05元,每公升涨0.09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332.86元上调为11439.90元,每公升由8.47元上调为8.55元,每公升涨0.08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704.00元上调为10797.66元,每公升由8.00元上调为8.07元,每公升涨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717.98元上调为10836.28元,每公升由9.06元上调为9.16元,每公升涨0.10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348.60元上调为10454.80元,每公升由8.77元上调为8.86元,每公升涨0.0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881.52元上调为9987.90元,每公升由8.36元上调为8.45元,每公升涨0.09元。
0号柴油每吨由9325.98元上调为9420.54元,每公升由7.89元上调为7.97元,每公升涨0.08元。
(三)阿里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2514.32元上调为12621.28元,每公升由9.36元上调为9.44元,每公升涨0.0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841.30元上调为11948.34元,每公升由8.85元上调为8.93元,每公升涨0.08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1172.30元上调为11265.96元,每公升由8.35元上调为8.42元,每公升涨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1368.63上调为11486.93元,每公升由9.61元上调为9.71元,每公升涨0.10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974.00元上调为11092.00元,每公升由9.30元上调为9.40元,每公升涨0.10元。
-10号柴油每吨由10484.34元上调为10590.72元,每公升由8.87元上调为8.96元,每公升涨0.09元。
0号柴油每吨由9893.34元上调为9987.90元,每公升由8.37元上调为8.45元,每公升涨0.08元。
二、根据国家关于国Ⅵ油品升级要求,我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
三、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五、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六、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