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区发改委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21年7月26日24时起同步下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包括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
95号汽油每吨由11303.84元下调为11197.20元,每公升由8.48元下调为8.40元,每公升降0.0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706.70元下调为10599.90元,每公升由8.02元下调为7.94元,每公升降0.08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092.60元下调为9999.15元,每公升由7.56元下调为7.49元,每公升降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9935.60元下调为9829.40元,每公升由8.42元下调为8.33元,每公升降0.0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599.75元下调为9494.00元,每公升由8.17元下调为8.08元,每公升降0.0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168.83元下调为9062.90元,每公升由7.79元下调为7.70,每公升降0.09元。
0号柴油每吨由8649.40元下调为8555.00元,每公升由为7.33元下调为7.25元,每公升降0.08元。
(二)昌都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2621.28元下调为12514.32元,每公升由9.44元下调为9.36元,每公升降0.0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948.34元下调为11841.30元,每公升由8.93元下调为8.85元,每公降0.08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1265.96元下调为11172.30元,每公升由8.42元下调为8.35元,每公升降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1344.97元下调为11238.50元,每公升由9.59元下调为9.50元,每公升降0.0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962.20元下调为10856.00元,每公升由9.29元下调为9.20元,每公升降0.0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10460.70元下调为10354.32元,每公升由8.85元下调为8.76元,每公升降0.09元。
0号柴油每吨由9869.70元下调为9775.14元,每公升由8.35元下调为8.27元,每公升降0.08元。
(三)阿里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3142.71元下调为13035.75元,每公升由9.83元下调为9.75元,每公升降0.0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2443.40元下调为12336.36元,每公升由9.30元下调为9.22元,每公升降0.08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1734.26元下调为11640.60元,每公升由8.77元下调为8.70元,每公升降0.0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2007.45下调为11900.98元,每公升由10.15元下调为10.06元,每公升降0.0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1587.60元下调为11481.40元,每公升由9.82元下调为9.73元,每公升降0.0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11063.52元下调为10968.96元,每公升由9.36元下调为9.28元,每公升降0.08元。
0号柴油每吨由10448.88元下调为10342.50元,每公升由8.84元下调为8.75元,每公升降0.09元。
二、根据国家关于国Ⅵ油品升级要求,我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
三、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五、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六、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