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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19年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06 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各地(市)将本地区2018年综合能源消费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报至我委,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审核,拟纳入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19年版)和“百千万”行动中的“万家”企业,推动加强节能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6日至1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依据,注明有异议单位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8年度能耗量等信息,通过邮箱、传真、信函等方式,一并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并请留下反映人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联系电话:0891-6340381(兼传真)

电子邮箱:xz6322790@163.com

通信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19年版)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号: 藏ICP备09000529号-8网站标识码:5400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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