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
关于开展嘉黎县拉日35KV输变电工程等15项工程项目可研评审工作方案比选的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嘉黎县拉日35KV输变电工程等15个农网项目,报审估总算投资52910万元。
二、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的单位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赖”的原则,各咨询单位提交所评审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方案1份,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将按照我委《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比选,确定承担任务咨询评估单位。
三、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1. 评估单位须对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明确会议时间、评估会议安排、专家组成、咨询费报价、质量、进度及相关承诺等事项,本次项目评估会地点安排在拉萨;
2.参与方案比选单位须明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各专业专家配备,并提交职称证扫描件。如有变动需在会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否则视为不诚信;
3.须真实测算项目所委托阶段咨询费报价、费用构成取费等参照依据,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
4.咨询工作方案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和事项由各咨询单位自行阐述;
5.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9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6.咨询成果出具后,存在数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概)算投资等不符问题,影响项目审批,进行信用降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2018年11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如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已入库的工程咨询机构参与我委项目评审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工作,请关注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页面中咨询评估管理栏,或直接登录http:// drc.xizang.gov.cn/查看,我委项目评审相关信息将在咨询评估管理通知,评审中心不在单独电话通知,区外咨询单位需具备资信甲级。
(二)凡新入库的工程咨询单位,应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9号令)规定,提交第二章第六条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资料装订成册(含公司营业执照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名单及登记证书和2018年9月30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4号公告涉及本公司页),提交原件登记备案资料(含电子版),实行随到随备,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0891-6364176
邮 箱:xzfgwpszx@163.com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