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研评审工作方案比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规模约2.3万平方米,报审估算投资12000万元。

二、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原则

参加本次比选的咨询评估单位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赖”的原则,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1份,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将按照委内有关规定开展比选,确定承担任务咨询评估单位。

三、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1. 评估单位须对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工作安排、专家组成、咨询费报价、质量、进度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2.参与方案比选单位须明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各专业专家配备,并提交职称证扫描件及单位资信证书。如有变动需在会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否则视为不诚信;

3.须真实测算项目所委托阶段咨询费报价、费用构成取费等参照依据,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

4.咨询工作方案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和事项由各咨询单位自行阐述;

5.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9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6.参加比选的咨询单位一旦选中,其出具咨询成果若存在数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概)算投资等不符问题,影响项目审批,将对咨询单位进行信用降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20191月4上午12:00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如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凡参加本次比选的咨询单位,要求区外咨询单位具备甲级资信证书,区内具备乙级资信证书。

(二)凡参加本次比选的咨询单位,不能及时递交评估工作方案,可发电子版工作方案至邮箱:xzfgwpszx@163.com。待评估咨询单位选定后,咨询评估单位将递交正式纸质版至发改委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0891-6364176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2018年1229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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