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西藏自治区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

各申请单位: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及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2019年西藏自治区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中咨协会)组织了西藏自治区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专家评审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告知你们,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务必在2019823日(周五)17:00前将反馈意见表电子版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同时将反馈意见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的要求见后)以快递的方式反馈至我会行业发展部(以邮戳为准)同意专家评审结果的,无需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一、注意事项

(一)专家评审意见需要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法: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申请列表”,可见“评审结果”栏,选择相应列表的最后一栏“查看”后,可查看专家评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不需要反馈意见,在“部分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异议的才需要反馈意见。

(二)反馈意见表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人员和业绩证明均以原申报材料为基础进行补充说明,补正材料一律无效。

(三)专家评审意见为“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存疑”的,应提交原件供查验。

(四)需退回的原件,均应单独放置在档案袋中(或单独包装)并做出标识,附回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的手机号)。中咨协会将于公告后按回邮地址通过顺丰速运以到付的方式寄出申报单位所需退回的原件。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晖李忠明林小颖;

电话:010-883376608833766388337622

邮箱:zxpj@cna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011

邮编:100037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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