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估昌都市通夏110千伏输变电 工程等35项农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比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都市通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35项农网工程。建设规模:昌都市通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35项农网项目;投资估算69800万元;建设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华煜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华网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四川飞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陕西龙腾天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琛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估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单位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誉”的原则,针对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的实施方案,提交一份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将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藏发改基建〔2018〕234号)的规定开展比选工作,确定承担任务咨询评估单位。

三、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1. 咨询评估单位对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拟定会议时间、工作流程、专家组成、咨询费报价、质量、进度及相关承诺等事项,本次项目评估会地点安排在拉萨,需踏勘现场

2.参与方案比选单位明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各专业专家配备,并提交职称证扫描件。如有变动需在会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否则视为不诚信;

3.项目咨询费用的构成应有计算依据(参照拉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前期咨询评估收费指导性意见),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

4.咨询工作方案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和事项由各咨询单位自行阐述;

5.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9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资信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6.20217212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

四、对咨询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

1区外咨询单位具备电力专业咨询甲级资质,区内咨询单位具备电力专业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有审查相关项目的专业力量,近3年内有从事相关项目审查的业绩

3、咨询单位所聘请的专家,必须具有参与评估过类似大型项目的工作经验,在行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专业素养;

4、参选的咨询评估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6、按照咨询评估要求的其他事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凡具备区外甲级、区内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的相应专业工程咨询机构参与我委项目评审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工作,请关注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页面中咨询评估管理栏,或直接登录http:// drc.xizang.gov.cn/查看我委项目评审相关信息将在咨询评估管理通知,评审中心不单独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891-6364176

   箱:xzfgwpszx@163.com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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