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521线如美至曲孜卡段新改建工程,主线全长86.5公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估算总投资40.4亿元。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设计单位: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的单位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誉”的原则,针对省道521线如美至曲孜卡段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情况,提交一份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将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藏发改基建〔2018〕234号),开展比选,确定承担任务咨询评估单位。
三、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1. 咨询评估单位须对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拟定会议时间、工作流程、专家组成、咨询费报价、质量、进度及相关承诺等事项。本次会议评估地点在拉萨;
2.参与方案比选单位须明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各专业专家配备,并提交职称证扫描件。如有变动需在会前24小时内提前告知,否则视为不诚信;
3.项目咨询费用的构成应有计算依据,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本项目可研阶段咨询评估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4.咨询工作方案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和事项由各咨询单位自行阐述;
5.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9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资信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6.2021年11月18日下午18:00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四、咨询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资质;
2.有审查相关项目的专业力量,近3年内有从事相关项目审查的业绩;
3.参选的咨询评估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4.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凡具备区外造价甲级资质、具备区内造价乙级资质的相应专业工程机构参与我委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方案比选工作,请关注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页面中咨询评估管理栏,或直接登录http:// drc.xizang.gov.cn/查看,我委项目评审相关信息将在咨询评估管理通知,评审中心不再单独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891-6364176、6519877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