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
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藏发改投资〔2021〕103号)规定,我们通过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网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结合各咨询机构报送的申报材料,经我委审核,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围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作为我委下一步委托投资评估任务的依据。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项目投资咨询评估
机构“短名单”
电话:0891-6189882 邮箱:xzfgwpszx@163.com
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西综合楼1楼2114室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