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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惠民光明工程162亿元投资惠泽233万人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拉萨7月10日讯 记者从自治区召开的强基惠民光明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区将启动强基惠民光明工程,计划通过主电网、小水电、太阳能3种供电方式在“十二五”末实现用电人口全覆盖,总投资162亿元,受益人口达233万人,其中:解决无电人口52万人,恢复用电人口25万人,改善用电人口156万人。

 

    据了解,全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先后启动了“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农村公路通达攻坚工程”、“农村水利建设专项行动”、“扶贫农发直通车行动计划”、“生态惠民行动计划”。“强基惠民光明工程”的启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五个继续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把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的又一实际行动。

 

    围绕“强基惠民光明工程”的行动计划目标,我区将着力做好“统、无、补、改、管”五篇文章:“统”就是根据无电地区人口的分布和能源资源条件,做好统一规划,完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电网扩网、小水电建设和“金太阳”工程;“无”就是把无电行政村和无电人口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今年内1630个无电行政村、52万无电人口全部用上电,提前一年实现我区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建设目标;“补”就是查缺和补漏,对无电建设规划中遗漏,或因施工条件限制未能及时通电,以及已通电但是不能正常用电的地区和人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真实情况,通过主电网合理延伸、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维修及光伏电站的维修和扩容等方式,让群众用上电;“改”就是按照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标准,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一、二、三期农网和“户户通电”工程遗留问题;“管”就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光明工程行动计划的实施管理,制定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调整、变更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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