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外省市人防专用设备进藏销售、安装限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省市具有国家人防办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自治区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无需向自治区国动部门办理备案等手续。

    二、我办“外省人防工程防化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进藏备案”事项不再办理。

    我办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 (2023) 2号)





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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