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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22 来源:西藏日报

22日下午,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55人,实到4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吴英杰、丁业现、严金海、罗布顿珠、何文浩、刘江、陈永奇、多托、维色、许雪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其美仁增、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许成仓、刘光旭出席会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长多托作的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将审议结果的报告印发大会。表决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并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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