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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1号(B类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12 来源:

藏发改办案字〔2019〕15号        


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1号(B类13号)建议的答复


卓玛曲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盐井田5A景区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盐井古盐田已有1300多年历史,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上仍保留完好的独一无二的原始晒盐方式和当地特殊的自然环境形成了一处自然和文化融为一体的世界奇观。申报5A级景区对当地群众致富增收和推动昌都市更快的融入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圈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因为考虑到该景区的重要性,我委在“十三五”期间,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提出的2.06亿元盐井古盐田项目资金缺口大,且不符合国家投资支持方向。建议进一步论证项目定位和规模。待论证通过后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盐井古盐田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沟通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08916323002。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7月15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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