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区外驻藏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机构:
应企业要求,同时为及时掌握区外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区招标代理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代理市场行为,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定于2015年12月8日至31日期间,开展区外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请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xdrc.gov.cn)下载相关备案材料。凡申请2016年要求在藏备案的机构严格按照我委备案公告要求和《西藏自治区区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按时报送到我委31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2016年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