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
因我区现行的《西藏自治区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藏财发〔2012〕28号)有关税收政策,与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有关规定相抵触。根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原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会商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和国税局修订完善原《西藏自治区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藏财发〔2012〕28号),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暂缓创业投资机构备案。待修订完善后对外公告,并恢复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