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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 课题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研究,构建完善评估督导制度体系,更好推动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题目:西藏自治区重大战略规划评估督导指南编制研究

全面梳理总结已有制度案例和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我实际,研究提出重大战略规划评估督导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主要内容、指标体系、方式方法、成果运用形式等,形成重大战略规划评估督导指南,更好保障西藏自治区重大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发挥重大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预算:10万元。

  )题目:西藏自治区重大工程评估督导指南编制研究

围绕西藏自治区重大工程事前谋划、前期工作、报批审批、推进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研究提出开展评估督导的总体要求、工作程序、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形式等,形成西藏自治区重大工程评估督导指南,更好推动重大工程有效落实落地、发挥效益。

预算: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熟悉西藏工作实际(优先考虑有西藏调研经历或合作基础的团队)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8份,邮寄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东路63号评估督导处,邮编850000,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815,以发件日期为准

(四)我委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待结果确定后,在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我委同意。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1231。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委要求按时组织课题开题、中期报告和结题评审,并在202512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研究课题申报书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6

咨询电话:0891-6330568   马陈1888908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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