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自治区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由自治区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开放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链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型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自治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

(十)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产业。

(十一)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三)提出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牵头组织职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技术协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自治区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

(十四)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十五)组织实施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六)管理自治区粮食局。

(十七)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公开包括区发改委机关1户,无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17个内设机构(正处级);8个事业单位(4个正处级、4个副处级)、1个派驻机构;4个行业管理部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经费475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2.0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50.06万元,自治区待分基本建设资金40000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经费47562.14万元,主要是2017年自治区待分基建资金40000万元,占84.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经费475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2.08万元,占12.6%;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50.06万元,占3.3%,自治区待分基本建设资金40000万元,占8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1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01万元,行政项目类支出282.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35.4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5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404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62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400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4000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类支出16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款)683.0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601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9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93.98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6.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38.9万元;因公出国(境)无预算安排,由年中财政专项追加。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62.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62.14万元,无上年结转和下年结转。

六、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47562.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611.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46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50万元;日常经济运行调节404万元;物价管理62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00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款)683.07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47562.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611.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46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50万元;日常经济运行调节404万元;物价管理62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00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款)683.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西藏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休假、日常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项目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基本建设资金:反映区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及基建项目资金。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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