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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依法治藏方略,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主线,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发展改革事业,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制度体系,扎紧扎密扎实相关制度“笼子”。坚持科学立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依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出重点、关键、短板领域立法项目,加快完善宏观经济领域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西藏自治区冰川资源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和项目建设、民生领域制度,研究制定了我区《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严格规范课外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拉萨市、林芝市制定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完成我区中小学教材印张指导价和教材零售价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收费标准调整,正式发布《西藏自治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版)》。

二是加强公文监督管理强化政策源头风险防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实施我委《机关收发文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法律顾问制度(试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推进规章备案审查纠错工作。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先后废止和修订各1份文件,有2份文件正在履行清理修订程序。从制度建设层面坚决杜绝违法设权、违法侵权问题。全委在制定规范文件时,能够始终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严把政治、政策关。截至目前,我委在制发文过程中尚未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设权、违法侵权问题。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异议事项。

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落实起草制定政策措施的委属各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平竞争自我审查,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有效防范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协调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我委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对近200份文件进行审查,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对4份问题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并逐步推动落实。落实《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做到“谁制定、谁受理”“谁处理、谁回应”,确保“有诉必应、有诉必回”。截至目前,我委未接到市场主体对我委制定的政策措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

(二)强化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严格按照执行依法行政要求,切实加强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相关工作举措,着力推进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事件。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加强相关工作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商议、集体决策。截至目前,共召开委党组会议12次、委主任办公会议5次、专题会议49次,召开能源局党组(扩大)会11次、局长办公会22次、专题会议10次,集体审议《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专题研究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等事项。配套形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部门会签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项目审批、专业规划、课题研究等普遍委托专业机构或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了全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良好机制。

二是完善补充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策合规性审查制度,今年截至目前实施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500余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立足我委工作实际,起草《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涉及人民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或者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目前已提请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政策制定、调整一律实行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市)、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

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扎实做好公职律师工作,规范严格执法,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立足公职律师设立特殊重要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着力落实我委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经司法厅审核,6名同志获得公职律师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助手、参谋作用,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98份,推进依法决策。

(三)创新工作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积极加快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是立足业务素质,强化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依据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梳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4人参加自治区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目前我委共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6人。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网络教育培训考核系统的应用,努力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执法方式。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推进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在线受理、办理,进一步强化贯穿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设运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委所有对外业务一律由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实现事项办理材料一厅受理、减少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间。

三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过程。在立法、执法和行政作为过程中关口前移,注重行政的法律可行性问题,健全行政法律依据,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制度和监督机制,重点突破,着力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稳步有序推行“三项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藏发改〔2022〕451号),推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编制工作,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制环境。

(四)依法履行职能,保障发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到突出重要位置,统筹谋划,科学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全区发展改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全委无一例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全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2132.64亿元,同比增长1.1%。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三定”规定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根据区职转办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梳理我委权责清单事项共32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增边减、明减暗增、变相审批等问题,确保每项职权事项均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理念,研究起草并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全区7地(市)营商环境开展了评价工作,形成了评价报告,经自治区领导同意,将评价报告和整合问题清单印发给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地(市),并对各地(市)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完善和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双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以及重大违法失信行为企业数据共享,并在“信用中国(西藏)”网站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向国家上报行政许可数据22912条,行政处罚数据2698条,累计完成信用修复20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共对人社厅上报的6批次53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

四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决策部署,快速反应,主动作为,科学应对,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接续政策,为有效应对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实施稳经济29项措施,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解读,审核把关7地市和各相关厅局的配套政策,成立稳经济第一服务督导组对拉萨市各县区进行服务督导,确保稳经济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到实效;严格执行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制度,深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医药商店等,对38种重要商品、28种重要建材和13种民爆物品以及14种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进行巡视调查。疫情期间共编制报送289期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分析研判保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以及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向自治区疫情防控物资保供组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全区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的保障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部署,14名党员志愿者奔赴丹杰林和夏萨苏社区抗疫一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快速与街道、社区以及其他下沉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社区和居民的充分肯定。

(五)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风气和谐民主文明。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担当作为。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相关工作举措,着力依法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一是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树立形象、改进作风、接受监督的重要窗口,对承办的建议和提案细化分解任务、广泛沟通协调、充分征求意见、认真办理答复。同时,不断深化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探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有益做法。2022年,我委牵头主办人大建议30件、政协提案19件,经过积极对接各协办厅局,完成了所有建议提案正式答复。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向全区发改系统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藏发改法规〔2022〕209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风险,切实改革完善行政争议调处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应对工作。截至目前,我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案件。

三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向各地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涉发展改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加强我区涉发展改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持续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照“压实责任、逐案查办、从重惩罚、长效监管”的原则,建立每周重点虚拟货币“挖矿”动态清零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区虚拟货币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完善评估督导监管体系,印发《2022年评估督导事项清单》,对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国道219线墨脱至察隅段新改建工程等建设执行情况开展现场专项督导,第一时间将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化解。

(六)加大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目标,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出台《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处室主要职责规定(试行)》,对照国家相关部委职能,对每一个处室的职能逐项进行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具体职能,从职能分配设置的源头上明确内部处室的工作职能和责任。制定《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实行日考勤、月小结、季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机制,进一步量化细化评价标准。全委各处室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时梳理自查廉政风险点,建立《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建立一事一审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主动公开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规划以及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用监督制度的刚性保障法规的落实,通过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形成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党委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合力。对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走样现象,予以及时制止、坚决纠正,扎牢扎密制度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良性运行。

(七)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干部尊法守法用法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抓好学法守法的“关键少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工作,强化依宪治国、依法行政理念。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区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内容安排》中,把党纪、国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纳入到党组(扩大)会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委党组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截至目前,党组(扩大)会议开展12次、理论中心组开展8次法律法规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带动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努力做到先懂法后决策。

二是广泛开展学法普法。印发执行《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利用“周五大讲堂”,开展“关于依法行政的一些工作体会和思考”为主题的讲座,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积极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宣传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微信、云视讯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委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积极营造全面依法治藏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同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协同推进,着力强化干部职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法治思想,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仍还有待强化;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究其原因,一是法治建设专业人才和力量薄弱,全委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二是自觉运用法治眼光审视发改工作思路、用法治手段破解发改工作难题的思路不够开阔;三是对法治机关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不够。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心怀国之大者,立足全区发展改革事业全局,认真履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强化委党组对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科学组织推动机关法治建设,着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了全区发展改革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得以积极稳妥推进。全委未发现一起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未发现一项严重违法设权、违法侵权问题,上级法治监督部门和社会群众反映良好。法规处索朗卓玛同志荣获司法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依托党组织机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内容安排》将法治学习作为固定模块做到每会必学,深入研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丛书等内容,并带头作学习交流、理论授课、撰写心得,订阅《法制日报》《法治参考》等,带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营造机关崇法学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法守法,敬畏法律,注重程序,始终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全面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坚持履行重大决策法治审查、法律顾问、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以事择人、依事选人,坚决杜绝个人专断和“一言堂”

(二)发挥法治建设“领头羊”作用,积极统筹布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全委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注重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的关键作用,建立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层层分级负责的法治责任体系。着力建立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部署推进机关立法、普法、执法和调处纠纷等法治各环节的顶层制度设计。部署指导《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出台,从制度、决策、执法、普法、监督等八个方面进行系统工作部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印,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作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要求处室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分解落实区依法治藏办、法治政府建设办、普法办和司法部门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全委已建立形成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制度、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制度体系。

(三)把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以强有力措施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围绕职能业务发展,立足机关法治实际,从立法、普法、执法等不同方面协同发力,努力实现全区发展改革事业和机关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一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西藏自治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印发实施,推进《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西藏自治区冰川资源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列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动态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先后废止和修订各1份文件,2份文件正履行清理修订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部门会签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项目审批、专业规划、课题研究等普遍委托专业机构或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商议、集体决策。召开委党组会议12次、委主任办公会议5次、专题会议49次,集中审议了价格、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重大事项。三是强化制度化解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完成文件合法性审查500余件。专门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起草工作,并组织召开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续签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近100份。推进委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已有6名同志获得公职律师证书。四是继续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新版《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报审。根据行政复议机构改革新形势,出台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安排,组织推进了全区加强部门出台政策文件评估审核相关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印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制度,法规处在“周五大讲堂”作法治工作交流发言,价格、节能监察、价格认证、评估督导等各处室都做了很好的“以案释法”工作。鼓励支持普法工作,对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上不封顶,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四)特别关爱法治战线工作人员,始终全力支持法治部门工作。作为机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领导推进机关法治工作,还切实关心支持机关法治工作。始终关注、指导、支持法治部门工作,适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指导协调重大法治事项。重视并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入职、升迁、调岗等各个环节始终严把干部法治素质关,亲自或责成政工人事部门专门对新入职和重点升职调岗人员进行包括法治内容在内的教育谈话。落实执行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强化法治作为干部考核的基础性作用。在机构改革中将原体改(法规)处进行机构分离,专设政策法规处,新增设立评估督导处等基础上,进一步从人员编制、专业结构、培训辅导等方面进行统筹布局,着力优化强化机关法治队伍。切实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印发《2022年评估督导事项清单》《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科学民主立法。以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契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重要法规出台、修订为着眼点,协调加快《西藏自治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西藏自治区冰川资源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有关法规制度清理工作。

二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西藏工作“四件大事”,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建立执法“三项制度”等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以制度推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按照依法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继续组织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协调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持证上岗工作。

三是继续改进法治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规范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依法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完善公布委权责清单,完善细化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不断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监管执法效能评估,健全监管执法举报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新媒介、新方式、新措施,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工作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宣讲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同时,突出发展改革工作实践,加强《民法典》《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水平。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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