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6年11月17日零时起同步下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9825.80元下调为9422.00元,每公升由7.30元下调为7.00元,每公升降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9300.86元下调为8923.98元,每公升由6.91元下调为6.63元,每公升降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8775.92元下调为8412.50元,每公升由6.52元下调为6.25元,每公升降0.27元。
-20号柴油每吨由8175.30元下调为7770.70元,每公升由6.87元下调为6.53元,每公升降0.34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794.50元下调为7425.60元,每公升由6.55元下调为6.24元,每公升降0.31元。
0号柴油每吨由7354.20元下调为6997.20元,每公升由6.18元下调为5.88元,每公升降0.30元。
(二)昌都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144.88元下调为10741.08元,每公升由8.28元下调为7.98元,每公升降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539.18元下调为10162.30元,每公升由7.83元下调为7.55元,每公升降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9946.94元下调为9583.52元,每公升由7.39元下调为7.12元,每公升降0.27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531.90元下调为9127.30元,每公升由8.01元下调为7.67元,每公升降0.34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9091.60元下调为8722.70元,每公升由7.64元下调为7.33元,每公升降0.31元。
0号柴油每吨由8579.90元下调为8222.90元,每公升由7.21元下调为6.91元,每公升降0.30元。
(三)阿里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669.82元下调为11266.02元,每公升由8.67元下调为8.37元,每公升降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1037.20元下调为10660.32元,每公升由8.20元下调为7.92元,每公升降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10418.04元下调为10054.62元,每公升由7.74元下调为7.47元,每公升降0.2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519.60元下调为10115.00元,每公升由8.84元下调为8.50元,每公升降0.34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162.60元下调为9758.00元,每公升由8.54元下调为8.20元,每公升降0.34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698.50元下调9329.60元,每公升由8.15元下调为7.84元,每公升降0.31元。
0号柴油每吨由9151.10元下调为8794.10元,每公升由7.69元下调为7.39元,每公升降0.30元。
二、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