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6年10月20日零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9422.00元上调为9825.80元,每公升由7.00元上调为7.30元,每公升涨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8923.98元上调为9300.86元,每公升由6.63元上调为6.91元,每公升涨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8425.96元上调为8775.92元,每公升由6.26上调为6.52元,每公升涨0.2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7794.50元上调为8175.30元,每公升由6.55元上调为6.87元,每公升涨0.32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437.50元上调为7794.50元,每公升由6.25元上调为6.55元,每公升涨0.30元。
0号柴油每吨由7009.10元上调为7354.20元,每公升由5.89元上调为6.18元,每公升涨0.29元。
(二)昌都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0741.08元上调为11144.88元,每公升由7.98元上调为8.28元,每公升涨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162.30元上调为10539.18元,每公升由7.55元上调为7.83元,每公升涨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9596.98元上调为9946.94元,每公升由7.13元上调为7.39元,每公升涨0.2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151.10元上调为9531.90元,每公升由7.69元上调为8.01元,每公升涨0.32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8734.60元上调为9091.60元,每公升由7.34元上调为7.64元,每公升涨0.30元。
0号柴油每吨由8246.70元上调为8579.90元,每公升由6.93元上调为7.21元,每公升涨0.28元。
(三)阿里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266.02元上调为11669.82元,每公升由8.37元上调为8.67元,每公升涨0.30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660.32元上调为11037.20元,每公升由7.92元上调为8.20元,每公升涨0.28元。
90号汽油每吨由10068.08元上调为10418.04元,每公升由7.48元上调为7.74元,每公升涨0.2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126.90元上调为10519.60元,每公升由8.51元上调为8.84元,每公升涨0.33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781.80元上调为10162.60元,每公升由8.22元上调为8.54元,每公升涨0.32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341.50元上调9698.50元,每公升由7.85元上调为8.15元,每公升涨0.30元。
0号柴油每吨由8817.90元上调为9151.10元,每公升由7.41元上调为7.69元,每公升涨0.28元。
二、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