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9422.00元上调为9610.44元,每公升由7.00元上调为7.14元,每公升涨0.14元。
93号汽油每吨由8923.98元上调为9098.96元,每公升由6.63元上调为6.76元,每公升涨0.13元。
90号汽油每吨由8412.50元上调为8587.48元,每公升由6.25元上调为6.38元,每公升涨0.13元。
-20号柴油每吨由7770.70元上调为7961.10元,每公升由6.53元上调为6.69元,每公升涨0.16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425.60元上调为7604.10元,每公升由6.24元上调为6.39元,每公升涨0.15元。
0号柴油每吨由6997.20元上调为7175.70元,每公升由5.88元上调为6.03元,每公升涨0.15元。
(二)昌都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0741.08元上调为10929.52元,每公升由7.98元上调为8.12元,每公升涨0.14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162.30元上调为10337.28元,每公升由7.55元上调为7.68元,每公升涨0.13元。
90号汽油每吨由9583.52元上调为9758.50元,每公升由7.12元上调为7.25元,每公升涨0.13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127.30元上调为9317.70元,每公升由7.67元上调为7.83元,每公升涨0.16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8722.70元上调为8901.20元,每公升由7.33元上调为7.48元,每公升涨0.15元。
0号柴油每吨由8222.90元上调为8401.40元,每公升由6.91元上调为7.06元,每公升涨0.15元。
(三)阿里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266.02元上调为11454.46元,每公升由8.37元上调为8.51元,每公升涨0.14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660.32元上调为10835.30元,每公升由7.92元上调为8.05元,每公升涨0.13元。
90号汽油每吨由10054.62元上调为10229.60元,每公升由7.47元上调为7.60元,每公升涨0.13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115.00元上调为10305.40元,每公升由8.50元上调为8.66元,每公升涨0.1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758.00元上调为9948.40元,每公升由8.20元上调为8.36元,每公升涨0.16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329.60元上调9508.10元,每公升由7.84元上调为7.99元,每公升涨0.15元。
0号柴油每吨由8794.10元上调为8972.60元,每公升由7.39元上调为7.54元,每公升涨0.15元。
二、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