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6年12月15日零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9610.44元上调为10095.00元,每公升由7.14元上调为7.50元,每公升涨0.36元。
93号汽油每吨由9098.96元上调为9570.06元,每公升由6.76元上调为7.11元,每公升涨0.35元。
90号汽油每吨由8587.48元上调为9018.20元,每公升由6.38元上调为6.70元,每公升涨0.32元。
-20号柴油每吨由7961.10元上调为8425.20元,每公升由6.69元上调为7.08元,每公升涨0.3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604.10元上调为8044.40元,每公升由6.39元上调为6.76元,每公升涨0.37元。
0号柴油每吨由7175.70元上调为7592.20元,每公升由6.03元上调为6.38元,每公升涨0.35元。
(二)昌都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0929.52元上调为11414.08元,每公升由8.12元上调为8.48元,每公升涨0.36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337.28元上调为10808.38元,每公升由7.68元上调为8.03元,每公升涨0.35元。
90号汽油每吨由9758.50元上调为10189.22元,每公升由7.25元上调为7.57元,每公升涨0.32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317.70元上调为9781.80元,每公升由7.83元上调为8.22元,每公升涨0.3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为8901.20元上调为9341.50元,每公升由7.48元上调为7.85元,每公升涨0.37元。
0号柴油每吨由8401.40元上调为8817.90元,每公升由7.06元上调为7.41元,每公升涨0.35元。
(三)阿里价区
97号汽油每吨由11454.46元上调为11939.02元,每公升由8.51元上调为8.87元,每公升涨0.36元。
93号汽油每吨由10835.30元上调为11306.40元,每公升由8.05元上调为8.40元,每公升涨0.35元。
90号汽油每吨由10229.60元上调为10660.32元,每公升由7.60元上调为7.92元,每公升涨0.32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305.40元上调为10793.30元,每公升由8.66元上调为9.07元,每公升涨0.41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948.40元上调为10412.50元,每公升由8.36元上调为8.75元,每公升涨0.3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508.10元上调9948.40元,每公升由7.99元上调为8.36元,每公升涨0.37元。
0号柴油每吨由8972.60元上调为9389.10元,每公升由7.54元上调为7.89元,每公升涨0.35元。
二、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四、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五、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