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21年2月18日24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9944.18元上调为10250.77元,每公升由7.46元上调为7.69元,每公升涨0.23元。
92号汽油每吨由9411.75元上调为9705.45元,每公升由7.05元上调为7.27元,每公升涨0.22元。
89号汽油每吨由8877.75元上调为9158.10元,每公升由6.65元上调为6.86元,每公升涨0.21元。
-35号柴油每吨由8590.40元上调为8897.20元,每公升由7.28元上调为7.54元,每公升涨0.2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8307.25元上调为8601.00元,每公升由7.07元上调为7.32元,每公升涨0.25元。
-10号柴油每吨由7921.21元上调为8203.69元,每公升由6.73元上调为6.97元,每公升涨0.24元。
0号柴油每吨由7469.4元上调为7740.80元,每公升由为6.33元上调为6.56元,每公升涨0.23元。
(二)昌都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1257.54元上调为11565.05元,每公升由8.42元上调为8.65元,每公升涨0.23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650.48元上调为10944.84元,每公升由7.96元上调为8.18元,每公升涨0.22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048.38元上调为10329.36元,每公升由7.51元上调为7.72元,每公升涨0.21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008.18元上调为10303.93元,每公升由8.46元上调为8.71元,每公升涨0.25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664.2元上调为9959.20元,每公升由8.19元上调为8.44元,每公升涨0.25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219.60元上调为9503.28元,每公升由7.80元上调为8.04元,每公升涨0.24元。
0号柴油每吨由8699.52元上调为8971.38元,每公升由7.36元上调为7.59元,每公升涨0.23元。
(三)阿里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1792.34元上调为12099.85元,每公升由8.82元上调为9.05元,每公升涨0.23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158.92元上调为11439.90元,每公升由8.34元上调为8.55元,每公升0.21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530.06元上调为10797.66元,每公升由7.87元上调为8.07元,每公升涨0.20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658.83元上调为10966.41元,每公升由9.01元上调为9.27元,每公升涨0.26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289.60元上调为10584.60元,每公升由8.72元上调为8.97元,每公升涨0.25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822.42元上调为10106.10元,每公升由8.31元上调为8.55元,每公升涨0.24元。
0号柴油每吨由9278.70元上调为9538.74元,每公升由7.85元上调为8.07元,每公升涨0.22元。
二、根据国家关于国Ⅵ油品升级要求,我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
三、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五、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六、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