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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不够到位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


联系电话

0891-6954807

整改目标

1.强化对各地市、各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调度、监督与考核,推动责任落实;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政机制。

整改措施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林业、水利、卫生计生、旅游发展等部门,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全面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本行业部门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调度、检查和考核。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藏发改办〔2019〕87号)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了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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