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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夯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债务风险上升,存在着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扩大的风险隐患。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做出了决策部署,把去杠杆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深化国企改革,把降低国企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2017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中明确,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从我区实际看,部分企业负债率较高,不良贷款率攀升,高杠杆所蕴含的风险因素不容忽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区情和产业布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稳妥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降杠杆的总体思路。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明确了降杠杆工作的工作任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防范道德和金融风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

(三)明确了降杠杆的具体途径。通过六大途径,分类施策,平稳有序地降低企业杠杆率。这些途径既有制度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也有短期可见效的实招硬招,对高杠杆风险既有防范也有化解,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虑。

(四)明确了降杠杆联席会议工作保障机制《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外部环境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方面,强调对企业降杠杆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企业降杠杆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我区企业降杠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已于2018年2月26日由自治区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藏发改财金〔2018〕141号印发施行。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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