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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会议 第211号(C类0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多吉战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交付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力度充分带动农牧民增收和转移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征求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市场竞争能力

(一)出台相关政策,带动农牧民增收。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农牧民就业的作用,大力支持农牧民群众,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3月5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联合11部门印发实施了《关于大力支持农牧民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24号)。2020年3月24日,我委牵头联合3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发〔2020〕156号),该文件为阶段性任务需求而制定,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上述文件明确了对于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按照基建程序交由当地农牧民施工企业(队)承建,最大限度支持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农牧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工作建议。一是目前正在实施的《关于大力支持农牧民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24号)文件,对具体参与方式、参与范围,没有明确要求,各地(市)、各县(区)落实自治区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有不同。建议各地(市)、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完善细化包括项目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施工单位选定方式及范围等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推进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由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实施。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当地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做好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解读。二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各地(市)鼓励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提升整体实力,抱团发展,条件成熟后积极申请高等级资质,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引导和支持有实力、有能力的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向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二、关于做好现场培训,提升农牧民施工企业(队)从业人员能力

(一)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实用技术水平、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作为农牧民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通过不断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不断提高,素质显著增强,就业质量和待遇水平明显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精准化培训。瞄准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结合农牧民培训意愿和需求,大力开展建筑施工、装载机操作员等技能培训,突出抓好“以工代训”“订单定向”等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实现了边培训、边就业、边增收。2022年全区培训农牧民10.3万人次,其中“订单定向”“以工代训”达3.6万人次;2023年以来,全区共培训农牧民4.72万人次,其中“以工代训”“订单定向”1.58万人次。2021年和2022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送教下乡等方式在昌都市边坝县金玲乡对500名农牧民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自治区财政厅每年下达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9000万元,并优先满足各地(市)培训资金需求。2022年向各地市分配资金6747万元,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岗培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厅、统战部(中华职教社)、团区委等四家区直单位分配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649万元,用于开展建筑施工类培训(涉及混凝土工、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装载机操作员、挖掘机操作员等培训工种)。2023年向各地(市)分配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第一批)8100万元,由基层根据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培训需求,灵活掌握,以贴近和满足基层培训需要。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农牧民施工企业(队)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施“以工代训”,符合要求后申领补贴。即由农牧民施工企业(队)组织当年新吸纳的我区劳动者开展在岗培训,无需单独组织培训,代训结束后凭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核拨补贴资金,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建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继续把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突出抓好“以工代训”“订单定向”、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全面落实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专项对接机制,确保农牧民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实现精准就业、高质量就业,努力做好“培训-就业-增收”一体化推进。培养有致富头脑、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带头人,吸纳农牧区能工巧匠,引导农牧民合资入股成立有组织、有制度、合法经营的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劳务分包企业。支持区内优秀建筑企业与农牧民建筑施工企业(队)联手经营,在技术人才培养上手拉手,在工程项目上各展其长,引导农牧民建筑施工企业(队)转型发展。

三、关于强化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管理

(一)资质管理情况。为提高我区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牧民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建立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2006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管理办法》(藏建管〔2006〕131号),进一步规范我区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区有资质的农牧民施工队2208家,其中:阿里70家、昌都372家、拉萨293家、林芝124家、那曲334家、日喀则780家、山南235家。为促进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自2020年起,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审批农牧民资质,积极引导农牧民施工队逐步向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各地(市)积极引导农牧民施工队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转型升级,向建筑企业方向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和吸纳农牧民就业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1-6391508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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