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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9号(D类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区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秦梅鸯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2024年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支持琼结县消纳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断推动我区风电产业发展壮大,有利于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也有利于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建在建风电总装机约73万千瓦,基本形成了超高海拔地区风电高效开发利用的良好局面。立足全区风能资源禀赋、电力供应形势以及施工建设条件等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引导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动高海拔风电新型技术示范应用。

针对琼结县风电项目消纳指标方面,结合今冬明春电力保供需求,在保障合理利用率的前提下,自治区已于4月11日印发《西藏自治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方案》(藏发改能源〔2024〕213号),明确在山南市新增安排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保供电源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接入工程建设,确保与电源项目同步投产。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规定,由山南市能源主管部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方式优选确定具体风电项目和开发企业,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并继续试点属地备案制。下一步,支持和鼓励琼结县风电项目,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有利条件,积极参与山南市统一组织的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依法依规争取资源开发指标。

感谢您对我区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891-6836145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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