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做好政务公开、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的要求精神,自2015年以来,我区继续进行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基础上,建立并公布了三项收费目录清单。
一、建立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自2014年底开始,我局全面梳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我局建立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会同财政、工信部门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建立进出口环节自治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963号)精神,为切实减轻我区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外贸稳步增长,2015年,我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实地调研和组织检查,共同开展了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我区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规范,执收情况整体良好。区物价局建立了《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会同财政、工信部门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建立自治区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我局建立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收费目录清单》,并会同财政、工信部门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783号)要求,我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划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定价权限,并向社会公示,使涉企收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