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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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公开包括区发改委机关1户,无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自治区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自治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和自治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和自治区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金融、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5、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边境、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自治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13、提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政策修订、发布和招商引资宏观管理。参与自治区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自治区境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7、承担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管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能源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国家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并联合下达;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

      (3)与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和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活动。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博览会。

      (4)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自治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5)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自治区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6)与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能源局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能源规划与自治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自治区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自治区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能源的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自治区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由自治区能源局下达;自治区能源局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自治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39个内设机构,包括:22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下设机要秘书科、财务科、督查信访科)、政策法规处、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地区经济振兴处、区域开放和合作处、农村经济处、基础设施发展处、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经济贸易和消费处(财政金融处)、社会信用和营商环境建设处、价格处(下设价格管理科、收费科、成本监审科)、军民融合办军地协调处、铁路和民航建设协调处、评估督导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8个事业单位(4个正处级、4个副处级),分别为: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自治区“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3个行业管理部门(2个副厅级、1个正处级),分别是:自治区能源局(内设5个处)、自治区招商引资局(自治区经济对口援藏工作协调办公室,内设4个处)、1个派驻机构为纪检组(监察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收入130142.05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18350.14万元相比增加11791.91万元,增幅9.96%(主要是由于2019年基建项目结转结余较大)。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3869.27万元、上年结转46272.78万元(本表中上年结转数为本单位口径上年结转数,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45277.66万元、单位除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支出历年结转结余995.12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30142.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0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82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76.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8.1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869.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5243.93增加18625.34万元,增幅28.55%,主要是2020年全区基建资金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08.02万元,占比9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51万元,占比0.84%;卫生健康支出 466.92万元,占比0.55%;住房保障支出489.82万元,占比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941.48万元,与上年同期6863.35万元相比,减少了921.87万元,减幅13%。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3.07万元,与上年同期1225.60万元相比,增加了637.47万元,增幅52.01%,主要是2020年新增了川藏铁路建设协调与课题研究等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0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主要是课题不同所致。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020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与上年同期516万元相比,减少了66万元,减幅12.79%。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923.47万元,与上年同期55772.82万元相比,增加了18150.65万元,增幅32.54%,主要是基建投资预算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04.51万元,与上年同期841.16万元相比,减少了136.65万元,减幅16.24%。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422.7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05.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离休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 81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9.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81.36万元、公务接待费8.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63.25万元减少73.7万元,减幅1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2019年预算实际执行数为4.4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无预算安排,以当年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数381.3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435.82万元相比减少54.46万元,减幅12.49%。 

      (三)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8.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3万元减少14.81万元,减幅180%。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0142.0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869.27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6272.78万元(本表中上年结转数为本单位口径上年结转数,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45277.66万元、单位基本存款户反映的项目支出历年结转结余995.12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30142.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0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82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76.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8.1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收入预算130142.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46272.78万元(本表中上年结转数为本单位口径上年结转数,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45277.66万元、单位基本存款户反映的项目支出历年结转结余995.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35.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69.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4.44%。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130142.05万元,含上年结转 46272.78万元(本表中上年结转数为本单位口径上年结转数,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45277.66万元、单位基本存款户反映的项目支出历年结转结余9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2.73万元,占5.7%;项目支出122719.32万元,占94.2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7.17万元,与 2019年预算995.60万元相比,减少178.43万元,减幅17.9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增办公维修改造项目资金472.96万元。主要是由于办公楼年久失修,楼顶漏水,外墙墙皮脱落、门窗密封不严,卫生间设施陈旧破败等原因需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 1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 辆、其他用车3辆;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项目35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446.54万元(财政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了评审,无差评)。与2019年申报29个项目相比,新增项目6个,主要是川藏铁路协调及课题研究、新成立军民融合办办公经费及区发展改革委办公楼维修等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申报时所填报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核算单位门面房出租租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附件: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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