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区发改委办公室
吉冲·洛桑旦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那曲机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9月,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专家对那曲机场拟选场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委托空客公司就现有飞机能否在海拔4500米以上运营进行研究论证。初步结论为机场海拔高度不能超过4420米。鉴于那曲机场拟选场址约4510米,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14年4月决定暂停那曲机场前期工作。
随着全球航空技术发展和我国航空研发能力的提升,民用飞机有望突破4420米高程限制。同时,我委正在会同民航西藏区局在那曲市开展大范围选址工作,待各方条件初步具备后,将加快推动,尽早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民航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1-6346285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