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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 西藏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930日上午11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西藏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长江,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纯,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龙海,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旦巴旺杰,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德吉措姆出席并发布自治区加力支持两新工作相关内容。

赵长江同志介绍,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国家综合考虑地区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直接安排我区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财政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共安排补贴资金5.263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自治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5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2632万元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产品改造换新,支持高原炊具以旧换新,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持续释放投资消费能力。此外,自治区财政厅通过既有资金渠道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对符合《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按照1.5个百分点进行贴息,贴息期限2年。

随后在记者问答环节中,赵长江同志就我区加力支持两新工作特色扩充支持高原炊具以旧换新作了介绍;何纯同志介绍了财政方面下一步工作安排计划徐龙海同志介绍我区高原炊具功能特点,并就高原炊具补贴标准、消费券申领使用方式进行了说明;旦巴旺杰同志详细介绍了交通领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明确了申领补贴的方式和所需的材料;德吉措姆同志就商务支持领域介绍了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及申领方式。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全面启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统筹服务、过程评估、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资金使用效益,最大程度惠民利民。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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