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有关规定,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机制工作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推进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我委牵头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邮 箱:xzfghz@163.com
附 件: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