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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大项目后评价工程咨询机构 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评估督导处

为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独立、客观、公正,我委现就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西藏自治区十四五草原蓄牧业转型工程、普兰机场建设项目3个项目后评价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参与参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后评价西藏自治区十四五草原蓄牧业转型工程后评价普兰机场建设项目后评价

比选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发改办评督〔2025641号),进行全面后评价并形成报告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并通过评审。

最高限价: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后评价限价18万元西藏自治区十四五草原蓄牧业转型工程后评价限价15万元普兰机场建设项目20万元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信(或对应专业咨询资质),拥有固定专业团队,服务本项目高级工程师五位以上包含工程、造价、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

3.3年具有政府投资/国企投资项目后评价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佐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未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检测等工作,确保独立公正。

6.具有健全财务制度、依法纳税与社保缴纳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730日至202683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四、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831800分(逾期拒收)。

2.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东路63号评估督导处

3.递交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7,胶装成册、逐页盖章、骑缝章。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电话,封口加盖公章。不接受传真、电子文件。

五、参选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资信证书复印件

3.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报价函(总价包干,含差旅、专家、会务、印刷、税费等)

5.服务方案(工作思路、大纲、进度、质量保障)

6项目团队配置(团队成员简历、执业资格、类似业绩)

7.3年类似后评价业绩证明

评审方式

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资质条件、团队配置、服务方案、服务业绩、信誉信用、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选机构。

、中选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1-6330568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东路63号评估督导处404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比选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选安排,不承担参选机构任何损失。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所有。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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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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