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24〕38号)要求,文件秘密20年,按照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的原则,职能不予公开。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区发展改革委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包括:19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固定资产投资处、民营经济发展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处、农村经济处、基础设施发展处、航空事业发展处、价格处、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经济贸易和消费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军地协调处、评估督导处、人事处(机关党委);8个事业单位(4个正处级、4个副处级),分别是: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自治区“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262.75万元(本年预算39222.11万元,上年结转2040.64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5.85万元,减少27.63%,主要原因:
1.民航旅客运营票价优惠政策执行至2026年3月31日后退出,进出藏航线和区内航线票价补贴减少4000万元。
2.2026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12933.21万元。
支出预算41262.75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5.85万元,减少27.63%。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大幅减少,2.公用支出大幅压缩。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7.70万元,比上年减少52.2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70万元,比上年减少52.2万元,下降16.07%);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6年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9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8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6.04万元,比上年增加226.74万元,上升21.61%,主要原因:物业管理费因预算项目调整列入公用经费科目,增加291.0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73.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73.0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7046.9平方米,车辆2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椅更新替换以及购买保密文件柜。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1个,资金39222.1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2。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初预算无扶贫资金。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