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2023年西藏自治区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评价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自治区建设项目评审中心

各申报单位:

  

按照《关于2023西藏自治区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了2023西藏自治区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专家评审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告知你们,请在2023421日(星期17:00前进行系统反馈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反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系统。同意专家评审结果的,也应按时进行系统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一、专家评审意见查询方法

  

专家评审意见需要通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业务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点击我的工作”中“待办业务下方“乙级资信申请”后边的“办理”。

  


  

  


  

跳转至“反馈信息处理”界面,点击“查询结果”中的“反馈”。

  

  


  

跳转至“××公司乙级资信申请”界面,下拉至“评审结果”处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

  

  


  

最后在“单位反馈情况”处进行意见反馈。(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反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系统)

  

  


  

二、反馈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中不符合的具体原因进行意见反馈。

  

(二)单位反馈材料原则上应以原申报材料为基础进行补充说明,替换人员或者业绩一律无效。

  

(三)专家评审意见为“存疑”或“不真实”的,应提交原件供查验。其中,社保存疑的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毕业证存疑”的应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其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证明;“职称证存疑”的应提交职称证原件和职称评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业绩存疑”的应提交对应的业绩报告原件;涉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应提交对应业绩的全部证明材料。快递至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咨信资格部,不接受当面递交。

  

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006室,备注上:西藏自治区反馈意见材料。

  

收件部门:资信资格部

  

收件电话:010-88337678

  

请通过顺丰速运的方式寄出,2023421日(周五)17:00前寄出为准。

  

三、联系方式

  

业务问题电话0891- 6364 176      010-8833 7678


系统问题电话:010-8833 7628      010-6836 4845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17日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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