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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03号(C类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区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王新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融通发展山海经贸文化新丝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藏与广西虽未直接接壤,但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共同面临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机遇,在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同为少数民族自治区,西藏与广西拥有极多的共性特征与合作互补的广阔前景。为加强桂藏经济社会发展合作、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我委商区文旅厅、民航西藏区局、工商联等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七地(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详细了解了我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流交往合作情况,并从拓展发展渠道,以加强两地人文交流,文化发展为牵引,融通发展经济贸易,互联互通,优势互补方面提出如下工作设想和要点建议。

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流交往合作现状

(一)通航现状。成都航空公司于2020年5月3日开通拉萨至南宁航线,后因市场情况、运力调配等原因停航,目前,暂无拉萨至南宁航线航班,西藏与广西自治区间尚无直达班次。

(二)文旅交流合作现状。2020年12月,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广西南宁共同成立了“中国G219旅游推广联盟”。通过中国G219旅游推广联盟间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扩大西藏与广西之间的文化交融及旅游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2023年1月,我区文旅厅在广西北海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厅共同举办了“从山盟到海誓”为主题的“G219国际自驾游目的地高峰论坛”,开展西藏旅游线路和资源开发与互推的同时,围绕新G219国际自驾游建设合作发展进行探讨,在两区自驾旅游优劣势资源互补的前提下,强化广西与西藏之间的跨区域自驾旅游合作;通过两区专家的讨论和规划,构建融媒体数据库,为今后G219公路自驾游研究开发提供依据及对策建议。根据2023年联盟年会决定,2024年G219旅游推广联盟轮值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厅。

(三)商贸、农业市场监督、科技领域合作现状。

一是依托展会加强两地经贸交流。依托展会平台,加强两地商务经贸交流,如“中国-东盟博览会”已列入2024年度商务展会计划内,我区将充分依托此次展会平台,展示展销西藏特色产品,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交流合作。二是联系会议机制加强两地农业交流合作。2017年9月,广西牵头组建了华南西南农业外事外经工作交流合作联系会议机制。2018年9月,西藏、广西等8省区在南宁举行了《华南西南8省(自治区、市)共同促进区域农业开放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各方在农产品贸易、农业产业开发等5个方面达成一致,优势互补。三是共同加强市场监督标准化研究。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在加强两地市场监督标准化研究、人才合作培养等方面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四是加强科技领域合作。2023年2月,广西、西藏与内蒙古等西部地区省(区、市)科协在重庆签署了“西部地区海智计划协作机制”工作协议,推动西部地区海智活动公办、海智资源共享、海智渠道共建、海智服务共促。

二、进一步推动交通互联互通

(一)加快打通铁路通道。加快滇藏铁路建设,有效促进两地间的陆路交通。滇藏铁路开通以后能打通华南、西南地区与西藏的联系,从广东、广西、湖南甚至福建前往西藏的距离将大大缩短,加快西藏融入全国铁路网的速度。

(二)恢复完善航空通道。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省会城市,开通至南宁的航线对西藏与广西经济、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民航西藏区局正在与自治区财政厅修订完善《民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争取通过增加航线补贴的方式引进更多的航空公司开通更多的航线。下一步民航西藏区局将根据新的办法,拓展区内航线网络,争取尽早恢复拉萨至南宁航线航班,结合市场情况,与航空公司沟通区内至北海及其他广西城市的航线可行性,增加两地间航线及航班数量。

进一步协同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广西缺煤少油乏气,属于一次能源匮乏省区,区域内用电主要以火电为主,但距离煤电产区较远,电煤采购成本偏高。同时,广西境内水电开发程度较高,增产潜力有限。十三五以来,随着广西北部经济区、西江经济区双核驱动战略发展,以及重启对越南送电,广西地区电力需求持续增长。2023年7月,广西出现严重缺电状态,发布缺电一级红色预警信号。我区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显著,规划建设外送特高压通道,依托区内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藏电外送,探索藏电入桂,实现西藏电力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缓解东部省份缺电问题,有利于推动西藏自治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联动发展

(一)共同开拓旅游市场。两地在季节和物资上有着互补性,适宜开展桂藏旅游联系合作,建议提升我区高原特色旅游业影响力,倡导广西与我区景区互惠互联,旅游优质资源共享发展。西藏组织工会劳模、老干部、优秀党员干部等群体开展疗养性旅游,探秘山海经之海;广西组织相关群体开展猎奇性旅游,探秘山海经之山。从政府组织旅游合作逐步推广延伸至民间自发旅游,发展政务引领商务,商务引领潮流模式。共建两地旅游互惠互赢机制,出台两地民众旅游经商往来优惠政策,通过旅游经商带动两地人口流通,双向沟通探索吃住行、游购娱双向定价互补机制(即进入双方区域旅游的双方群体可享受价格优惠补贴)。在旅游景区建立藏品入桂、品入藏展示销售窗口,丰富两区特色产品交流互补,提升区域品牌的影响力

(二)加强文化交流合作两地均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上也有天然的共鸣和共通点,如热巴和铜鼓的碰撞,扎念与天琴的和鸣,藏医和瑶医的交流互鉴等,这些民族文化艺术上的特性,成为了文化新丝路的前提和天然条件,同时也为我们的文化文艺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一是积极争取资金组织我区非遗工坊、非遗合作社、非遗传统技艺传承人前往广西进行实地考察和展示展销展演,进一步加强两地文化文艺交流活动,实现两地文化文艺工作和文艺家的广泛交流,充分交往,深度交融,推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二是可以共同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文艺研究。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利用西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藏艺术研究所、广西文化研究院,两地社科院等院校及可研机构,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文艺和推进文化事业产业改革方面开展研究。三是设立文化交流大舞台,利用两区特有纪念日,重大节庆等契机(如三月三雪顿节),双向奔赴开展民族特色文艺汇演,从丰富文化扩展至大文旅产业互通,进一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共同打造宣传作品。联合创作拍摄反映西藏与广西两地特色文化文艺的作品,在加强人文交流,融通发展经济贸易,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等方面的影视作品,共享文化资源,以文化作品形式,让全国人民以及全世界更进一步了解广西、了解西藏。五是可以共同研讨文化输出。通过一带一路,由两地共同牵头创排文艺节目,或打造相关影视、文创等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针对东盟进行文化输出。

)充分利用活动平台。我们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推动两地合作与交流。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注入在海内外举办的展会、博览会等展览展示中增设西藏展位,同步推动产销的精准对接;在海外开展的各类以文化交流为主题的参访活动中吸纳西藏工作人员参加等,同样在我区组织举办的以上活动中可以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参与。同时,我区投资促进局将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届时在南宁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也积极对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我区举办的藏博会等系列活动,真正把西藏、广西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特色、竞争优势。

)加强两地文旅部门联系。一是积极争取资金组织文化旅游工作人员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旅游城市南宁、桂林、北海、百色考察,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西文旅部门到拉萨、日喀则考察,体验高原特色旅游。二是区文旅厅将通过通过中国G219旅游推广联盟间合作,持续强化与广西的文旅交流合作,通过联盟年会,增进与广西旅游资源的互补合作,积极引导两区旅行社及涉旅企业加强合作互动,在康养旅游、边境旅游、以剧促旅等多方面互相作为旅游目的地进行宣传引流和营销推广。

进一步加强商贸、农业市场监督和科技交流工作

(一)加强两地商贸联系。一是充分发挥我区高原特色农牧业、手工业、藏医药业等诸多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合作区、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合作交流。二是继续围绕特色产品强化产销对接,积极搭建特色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拓宽建立双方供销合作社交往、交流、交融关系,促进双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城乡商品双向流通。三是加强与广西对接,积极在货源组织、物流运输的各方面加强合作,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面向南亚大通道紧密衔接。高原特色产品(如虫草、藏红花等)可以通过广西通道销往沿途各地、沿边沿海乃至东南亚;广西的热带特产(榴莲等)也可销往西藏高原乃至南亚。

(二)加强两地农业联系。一是深化落实《华南西南8省(自治区、市)共同促进区域农业开放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西藏和广西农业开放发展合作机制,建立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平台。二是鼓励西藏区内相关企业与广西方开展农产品贸易合作,支持广西外向型涉农企业进藏投资兴业,互相协调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对接,在藏博会、东盟博览会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中为对方农特产品提供免费展销平台。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东盟贸易桥头堡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作用,着眼牦牛、奶业、茶叶、林果等高原特色产品高质量开展涉农贸易,大力开展我区农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园区、进电商等行动,在各中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设立专柜、专摊,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打通农畜产品进入区外市场最后一公里,推动我区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帮助农牧民增加收入。三是加强科技合作工作,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次、成果、技术等优势,以推进我区农牧科技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加强农牧业应用基础研究,加大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力度,针对我区重大科技需求,有针对性、有目标地开展农业科技合作交流,通过项目合作、人员交流等形式,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升合作成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三)深化落实市场监督合作。深化落实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的标准化合作框架协议,以人才合作、项目合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一是加强人才交流合作。西藏与广西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标准化人才队伍学习交流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标准化专家共享机制。每年组织两地的技术骨干相互学习考察,交往交流。二是加强项目合作。以服务两地文化、旅游、经贸发展为目标,在特色产业产品技术标准研制、文化旅游业标准化示范等领域进行项目合作,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产业。三是加强区域标准合作研究。发挥南亚标准化(拉萨)研究中心和广西东盟标准研究中心的作用,合作开展我国与东盟、南亚国家标准一致性研究,推动区域标准互认,共同搭建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和平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

(四)深化落实科技合作。深化落实“西部地区海智计划协作机制”工作协议,确保西藏与广西海智工作协作联动更有力度,集聚各方智慧,推动科技、文化、产业等领域创新和发展,为西南地区注入新的活力,为打造独具特色的两地现代发展路径贡献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取得更好成效。

进一步加强口岸与飞地经济工作

(一)加强两地口岸交流。充分发挥日喀则吉隆、樟木、里孜口岸、亚东乃堆拉边贸通道和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优势,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东兴等陆路边境口岸建设发展先进经验,加强两地口岸通关、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外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二)探索开展飞地经济合作。飞地经济是实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从内地部分省(市)山海协作的实践经验来看,飞地经济是促进山海利益共赢,实现共同富裕的互惠纽带,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益践行。飞地经济作为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有效手段,我们将通过园区为载体,探索开展西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依托广西的地理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我区富集的资源优势(如虫草、人参果、黄蘑菇、红景天、玛卡等开发加工食品、畜禽副食品特色食用菌、山野菜加工等产业)、利好的政策支撑,共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区域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做大产业,推动双方经贸物资人文交流交融的持续开展和逐步扩大,实现互利共赢。

进一步加强工商联界交流工作

(一)加强展销合作。通过全国工商联、自治区商务厅渠道,组织民营企业以团组形式参加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示展销我区民营企业西藏特色产品,了解东盟相关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和产品需求,提升西藏产品知名度;邀请广西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我区藏博会等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筹建广西商会。发挥区工商联联系商会、企业广的优势,加强与广西籍西藏企业家的沟通联系,指导筹建西藏自治区广西商会,邀请广西有关商会、企业赴藏考察交流,推动两地企业经贸交流与合作。

(三)建立特色展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在广西自治区建立西藏特色场馆,西藏自治区建立广西特色展馆,展示西藏、广西的特色产品、文化旅游资源推动西藏与广西各民族之间的民族交流交往。

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

(一)加强通道研究发展开放型经济。茶马古道连接云南、广西、四川、贵州和西藏,是中华民族多文化交流的历史见证,同时也是历史上西南地区辐射南亚、西亚、中亚、东南亚乃至欧洲的国际贸易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位于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代表了新时代的区域合作与发展模式。加强对茶马古道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历史与现实意义研究,进一步加强云、桂、川、滇、藏五地区域合作,促进商贸往来和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协同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共同扩大与沿线国家开放合作。

(二)加强外事经贸合作。一是通过请进来工作,安排更多来藏参访的外宾顺访广西,涉及并开发合理的参访路线,进一步增进外宾对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了解。二是与广西外事等相关部门举办大型涉外活动的经验交流,特别是学习借鉴广西方面长期举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经验,统筹广西外办邀请外宾等活动举办资源,促进环喜论坛提质增效。通过与广西合作搭建更广泛的平台,邀请和吸引更多国家如缅甸、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进行经贸、人文、旅游等领域交流交往工作,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加强跨境贸易交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以普兰县国家一类通关口岸为纽带,积极对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单位企业做好与印度、尼泊尔通商以及商务、文化交流等相关服务事项,努力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特色产品通过口岸走出国门,实现互惠互利。

进一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加强教育人才领域合作。加强教育帮扶,支持西藏办好普通高等学校。支持广西优质高中举办西藏班,帮助培养农牧民子女。加强职业教育交流,支持两区中职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合作招生、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由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产教联合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结合我区农牧业产业发展实际,为我区农牧业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管理和财会人员及产业工人等开办专门的技术培训班,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加强人才联合培养培训,共同引育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

(二)加强两地警务联系。一是加强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两区公安机关通过交流考察、送教上门、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市(县)对口交流、部门(警种)交流、水域警务实战训练等方式加强警务合作交流。二是设立健康疗养康养基地开展爱警暖警工作。对离退老干部和优秀民辅警、基层一线民辅警、功模民辅警、英烈、因公牺牲民辅警家属及子女开展健康疗养活动。三是开通紧急就医绿色通道。对民辅警开通伤病救治绿色通道四是开展心理健康活动。以讲座、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增加两地公安民警交流学习机会。

十、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一)加强自治区层面交流对接。鉴于厅局及地市层面无法与广西进行直接行政对接,建议自治区层面加强与广西方面的沟通协调给地市及相关厅局与广西之间创造平台,牵线搭桥。

(二)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广西农业发展优势,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等成员单位联动,协调解决我区农牧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堵点,提升牧业产业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区域开放合作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处)

联系电话:0891-6835580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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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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