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区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索朗拉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高等级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及充电桩建设,加快自治区拉林、拉日、那拉等国省主干线充电网络覆盖。
按照王君正书记、严金海主席有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示精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正在编制《西藏自治区普通国省公路及高等级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规划布局318国道沿线17个充电点位,目前已完成318国道10个点位建设工作。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优先布局国道318、拉林高速沿线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建设实施G318线巴河、邦达、竹卡等停车区及G4218林拉段日多、金达、百巴等服务区(双侧)按照每个点位1套充电主机、5个充电桩、8个充电停车位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目前正在开展以上6个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318国道沿线、拉林高等级公路极大满足人民群众充电需求,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积极协调日喀则市、昌都市等相关单位,推动芒康至珠峰段充电设施点位选址及建设工作,确保芒康至珠峰段尽早贯通。配合推进G6那曲至拉萨段服务区6座、停车区2座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日喀则、那曲等地区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充电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891-6362602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