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人防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战备规划处

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公布人防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  

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及违规执法等问题,现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发现全区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以下情形,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一)检查程序违法: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告知检查事由依据、未依法送达法律文书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检查行为。  

(二)检查内容不当:超越职权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或要求企业提供与检查无关资料的行为。  

(三)违规涉企收费与摊派:借检查之机违规收取费用、摊派财物,或指定、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四)粗暴执法与选择性执法:执法态度恶劣、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或对同类违法行为区别对待、显失公平。  

(五)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91-6360739(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二)电子邮箱:17440538@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战备规划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169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被投诉对象的基本信息(含执法单位、人员、时间及具体事项),以便调查核实。  

(二)投诉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对于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受理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处理与反馈  

对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我单位将在 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将告知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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