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
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市(地)人防办: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7号)要求,经2020年4月26日自治区人防办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西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规定》等四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西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暂行规定》
2.《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
4.《西藏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规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